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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模仿还是自主开发 QQ乐驰将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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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其知识产权受到侵犯,通用大宇汽车和技术公司(简称“通用大宇”)今天正式提起诉讼,起诉安徽芜湖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奇瑞”)违反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同时,通用大宇也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奇瑞QQ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位于韩国仁川的通用大宇称:奇瑞的QQ车与以大宇微车Matiz为基础的雪佛兰Spark车存在着惊人的相似性。这两款产品目前都在中国市场上有售。通用大宇曾与通用汽车在华的合资企业、位于广西的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汽通用五菱”)签署《技术许可协议》,授权上汽通用五菱在中国制造、销售雪佛兰Spark。

  在这起诉讼中,通用大宇称奇瑞通过抄袭,以及未经授权使用通用大宇的商业秘密等手段生产QQ车,然而却声称这是奇瑞自主开发的产品。

  在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申请中,通用大宇称在奇瑞申请QQ外观专利之前,Matiz就已经上市,奇瑞所获得的专利抄袭了通用大宇Matiz的设计特点。

  通用大宇汽车和技术公司首席法律顾问黄德坚表示:“我们有责任保护我们公司和我们技术受让方上汽通用五菱的合法利益,保护我们产品的声誉和我们的知识产权。同时,我们这么做符合消费者的最佳利益,使他们能够掌握正确、完整的信息,从而做出明智的购买决定。”

  “中国政府曾建议通用汽车通过调解和/或者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在过去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在中国政府的协助下, 我们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曾努力多次,但调解工作始终未得到奇瑞方面的回应,同时,奇瑞还继续将产品出口到其他海外市场。因此,考虑到中国政府的建议,我们认为目前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一种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的合适时机。”

  通用大宇在2003年4月获悉其产品与QQ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后,委托专业机构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这两款车的车身结构、外观设计、内饰设计和核心零部件几乎相同。调查结果还表明,Matiz和QQ车上的绝大多数零部件具有可互换性。而任何有关Matiz的技术从未被通过任何授权途径向奇瑞公司出售或许可转让。

  黄德坚介绍说:“Matiz的开发投入了高达数亿美金和成千上万个小时的人工用以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测试。上汽通用五菱以及其本地的供应商在这款产品的本地生产和销售方面同样投资巨大。对于我们的权利和利益所受到的侵犯,我们要求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通用汽车中国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夏尊恩认为,奇瑞的这种侵权行为也已影响到了上汽通用五菱4300余名员工、100多家Spark供应商和将近100家Spark在中国的经销商。

  夏尊恩表示:“年中颁布的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指出, 汽车等生产企业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明确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流入市场。我们相信中国政府在保护国内外企业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方面的承诺。”

  夏尊恩强调:“此诉讼是两家企业之间纯粹的商业争议。通用汽车在中国长期发展的承诺不变,我们将继续与战略合作伙伴一起携手共同发展。”

  Matiz是原韩国大宇公司历时2年半设计和研发的微车产品。1998年Matiz第一代产品上市,2000年8月,在原有车型基础上第二代Matiz诞生。自第一辆Matiz下线以来,其全球销量超过130万辆,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微车之一。 2002年10月,通用汽车、铃木汽车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和韩国发展银行收购部分韩国大宇资产并成立通用大宇,所有关于Matiz的技术及其他相关权利,合法转由通用大宇继受。2003年,通用汽车在华合资企业上汽通用五菱与通用大宇签署技术转让协议,在中国市场推出以Matiz第二代为基础的雪佛兰S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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