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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担心 珠三角地区上牌新标准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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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之家 新闻]  今年2月13日,相关部门发布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提到自3月1日起,珠三角地区将不能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以下简称国五标准)要求的车辆。自7月1日起,广东省地区将不能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国五标准。由于这个公告从发布到开始执行的时间只有短短的15天,期间许多消费者还不明白其中对购新车或买卖二手车有什么影响,以下我们针对近期购车的消费者关心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解答,并附上通告全文。

1.新车销售日期以哪天为准?

答:以发票日期为准。只要是在2015年3月1日前开的发票,即便是国四标准的车型,都能正常上牌。但国四的车型,在3月1日后开的发票就不能上牌。另外,在对广州主流的经销商对话后发现,由于主流的厂家如一汽丰田长安福特、上海通用别克和北京现代等,早在去年就开始提供国五标准的车型,国四的车型在去年已经清理完毕,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基本都是国五标准的车型,对消费者买车基本没有影响。

一汽丰田 卡罗拉 2014款 1.6L 手动GL-i
『以卡罗拉为例厂家推出时已是国五标准』

2.二手车销售是否有影响?

答:低于国五标准的车只能在同城内过户,或者迁往外地销售。二手车商收车的价格会有所降低,依据车型不同有所差异,一般会低约2000-10000元。

汽车之家
『对二手车感兴趣的朋友点击上图看看二手车之家』

3.对经销商有什么影响?

答:对大多数经销商影响不大,主流厂家的车型早已开始提供国五标准的车型,只有库存较多的商家才会受到影响,主要的解决办法就是销往外地或者是跟厂家置换符合标准的车型。

4.对之前已经上了外地牌,在广州等待摇号的朋友有什么影响?

答:通告中第三条明确说明:2015年3月1日起,对在珠三角地区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中的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标准中OBD系统NOx监测和OBD实际监测频率(IUPR)的相关要求;同时,停止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就是说已经上了外地牌的国四车型,不能再上回广州牌。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提前执行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原文
 
  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广东省提前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复函》(环函〔2014〕256号),国务院同意我省提前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的第Ⅴ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二、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为珠三角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过渡期,过渡期间车辆销售、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等仍可按原有标准执行。汽车销售商要做好过渡期内车辆切换,且应当书面告知购车者购置车辆须符合本通告规定。

  三、2015年3月1日起,对在珠三角地区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中的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标准中OBD系统NOx监测和OBD实际监测频率(IUPR)的相关要求;同时,停止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

  四、2015年7月1日起,对在粤东西北地区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中的排放控制要求,执行标准中OBD系统NOx监测和OBD实际监测频率(IUPR)的相关要求;同时,停止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

  五、自2015年7月1日起,对在珠三角地区销售、注册和转入的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的第Ⅴ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同时,停止销售、注册和转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

  六、自上述标准正式开始实施时起,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七、达到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型目录,可登录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gdep.gov.cn/)查询。

  八、车用成品油供应企业及自备车用燃料企业应当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V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4﹞107号)的要求,按时保质供应国V车用燃油,并建立柴油车车用尿素的供应体系,以适应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需要。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总结:

  近期消费者都在关心这个国四车的问题,但是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其实对新购车的消费者影响并不大,如果你是在3月1日前开好发票,那是可以正常上牌的。如果你是3月份之后买车的,其实市面上主流车型都是国五标准,也是可以正常上牌的。如果你不确定自己购买的车型是什么标准,只需要购车的时候询问一下销售即可。

  对普通消费者影响最大的恐怕就是近期打算卖二手车的朋友,由于新上牌标准有所提升,使得二手车商需要将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迁到更远的地方销售,成本有所增加,自然会压低收车价格。但是这个并不是人力可以改变的,准备卖二手车的朋友还是顺其自然想开点吧。对于已经上了外地牌的朋友,那就只能安于现状了。(文/汽车之家 梁海文)

相关链接:

珠三角地区正式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

//www.autohome.com.cn/news/201503/863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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