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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新规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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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之家 资讯]  自10月1日起,对于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续航里程进行了调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调整为不低于43公里。而此前则需要在50公里以上就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但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看似数值下降,但其实是由于更严格的测试方法变更带来的,并不是降低了标准。

  在此前发布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的是,今年汽油、柴油、两用燃料及双燃料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按GB/T19233、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循环(WLTC)进行测定。可外接充电及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按GB/T19753、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循环(WLTC)进行测定。新标准将会在2021年7月1日起实施。2025年之前,传统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试验工况将由NEDC切换为WLTC。

  而随着测试工况的变化,(WLTC更严了,更精确了),财政部相关补贴的要求也进一步更新调整。具体如下:

汽车之家

  在5月13日,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称,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调整为不低于43公里。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 32694-2021)、《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19753-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18386.1-2021)等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正式实施。《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 2017年第172号,以下简称第172号公告)有关技术要求作如下调整:

  (1)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2)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按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m≤1000时,Y=0.0112×m+0.4;1000kg1600时,Y=0.0048×m+8.60。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按新版标准进行测试且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技术要求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可以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编译/汽车之家 郭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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