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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事故不断 交通肇事罪是否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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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之家 资讯]  近日以来各个地区频发交通肇事案件,致使多人受伤甚至死亡,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讨论、注意乃至不安,并且事故事件情节之严重已经上升到了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罚,而不仅仅是交通肇事案件了。

  近期,有网友在博客中发表了修改“交通肇事罪”法案的建议。该网友认为对于肇事者的处罚并没有上升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高度,而是应该修改早已不合时宜的“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的惩罚力度最大也只仅仅是监禁7年,力度远远不够。下面是我们摘自该网友博客中对“交通肇事罪”法案提出的修改建议的原文,供大家一起讨论:


  最近有三个案件让交通肇事有了新的判罚: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三起案件分别来自成都、南京和郑州,更把交通事故责任提升到了死刑的量刑。

  醉酒驾车致4人死亡 成都男子被判死刑
  //www.autohome.com.cn/news/200907/66025.html

  已被批捕 城管科长醉酒驾驶致3死8伤
  //www.autohome.com.cn/news/200908/66838.html

  又是酒后驾车 保时捷斑马线撞打工妹
  //www.autohome.com.cn/news/200908/66940.html

  对此,我拍手称赞,不过我倒觉得大可不必上升到《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应该修改早已不合时宜的《交通肇事罪》,这么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归根结底是《交通肇事罪》太软弱了,因为撞死别人最多也就7年而已,多数赔点钱就缓刑了。

  软弱落后的《交通肇事罪》既没有保护了守法的非机动车,也没有保护守法的机动车,而且造成了责任和代价的不符以及社会的不公。

  中国交通事故率世界领先,法律制度的落后是根本原因,随着车辆保有量的提升,是到了重新审视《交通肇事罪》的时候了。

  一部法律的前提是假设大家是不自觉的,而不是自觉的,这才有了法律,才有了让不自觉的人知道违法是有代价的,所以强烈建议修改《交通肇事罪》相关法律,建议如下:

  对于几类恶性机动车违法:

  1、酒后驾车造成的事故,最高量刑应该是死刑,条件是一旦造成人员死亡的,肇事司机可判死刑;

  2、对于无证驾驶造成的事故,最高量刑应该是死刑,条件是一旦造成人员死亡的,肇事司机可判死刑;

  3、对于肇事逃逸的事故,最高量刑应该是死刑,条件是一旦造成人员死亡的,肇事司机可判死刑;

  4、对于营运车辆(以货车和客车为主),由超速、超载引起的肇事司机全责事故,最高量刑应该是死刑,条件是造成三人以上死亡,肇事司机可判死刑,一人以上死亡为无期徒刑;

  相应的对于非机动车的违法:

  1、非机动车恶性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非机动车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例如:横穿封闭快速路和高速路,翻越快速路栏杆等。

  我相信,一旦按照上述建议制定新的《交通肇事罪》的细则,将会是所有遵纪守法的驾驶员和非机动车的福音,一旦严格执行,一年内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10%,三年内下降20%。


投票:建议修改《交通肇事罪》
1、您对近期频发的交通肇事案有何看法?
非常关注,应严惩肇事司机
意外事故,应该给肇事司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是很关心
 
2、您认为《交通肇事罪》是否有必要修改?
有必要,现行的法律惩罚力度过轻,已经不合时宜
没必要,以其他法律加以约束即可
不清楚,不了解,没感觉
 
3、如果修改您认为应该对哪方面加重处罚力度?
应该加重对所有机动车违法的处罚力度
应该加重对恶性机动车违法处罚力度
应该加重对非机动车违法处罚力度

  交通肇事事故时间越来越多,情节越发的严重,特别是酒后和醉酒驾车尤其令人发指。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所有公民,并对违法者加以惩戒,因此完善并有效力的法律制度是生活安定的基础。为了更多人的生命安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负起责任,注意并提醒周围的人注意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和提高法律意识,为我们的生活添加更多和谐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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