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之家 资讯] 近日以来各个地区频发交通肇事案件,致使多人受伤甚至死亡,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讨论、注意乃至不安,并且事故事件情节之严重已经上升到了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罚,而不仅仅是交通肇事案件了。
近期,有网友在博客中发表了修改“交通肇事罪”法案的建议。该网友认为对于肇事者的处罚并没有上升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高度,而是应该修改早已不合时宜的“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的惩罚力度最大也只仅仅是监禁7年,力度远远不够。下面是我们摘自该网友博客中对“交通肇事罪”法案提出的修改建议的原文,供大家一起讨论:
最近有三个案件让交通肇事有了新的判罚: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三起案件分别来自成都、南京和郑州,更把交通事故责任提升到了死刑的量刑。
醉酒驾车致4人死亡 成都男子被判死刑
//www.autohome.com.cn/news/200907/66025.html
已被批捕 城管科长醉酒驾驶致3死8伤
//www.autohome.com.cn/news/200908/66838.html
又是酒后驾车 保时捷斑马线撞打工妹
//www.autohome.com.cn/news/200908/66940.html
对此,我拍手称赞,不过我倒觉得大可不必上升到《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应该修改早已不合时宜的《交通肇事罪》,这么多肇事逃逸、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归根结底是《交通肇事罪》太软弱了,因为撞死别人最多也就7年而已,多数赔点钱就缓刑了。
软弱落后的《交通肇事罪》既没有保护了守法的非机动车,也没有保护守法的机动车,而且造成了责任和代价的不符以及社会的不公。
中国交通事故率世界领先,法律制度的落后是根本原因,随着车辆保有量的提升,是到了重新审视《交通肇事罪》的时候了。
一部法律的前提是假设大家是不自觉的,而不是自觉的,这才有了法律,才有了让不自觉的人知道违法是有代价的,所以强烈建议修改《交通肇事罪》相关法律,建议如下:
对于几类恶性机动车违法:
1、酒后驾车造成的事故,最高量刑应该是死刑,条件是一旦造成人员死亡的,肇事司机可判死刑;
2、对于无证驾驶造成的事故,最高量刑应该是死刑,条件是一旦造成人员死亡的,肇事司机可判死刑;
3、对于肇事逃逸的事故,最高量刑应该是死刑,条件是一旦造成人员死亡的,肇事司机可判死刑;
4、对于营运车辆(以货车和客车为主),由超速、超载引起的肇事司机全责事故,最高量刑应该是死刑,条件是造成三人以上死亡,肇事司机可判死刑,一人以上死亡为无期徒刑;
相应的对于非机动车的违法:
1、非机动车恶性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非机动车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例如:横穿封闭快速路和高速路,翻越快速路栏杆等。
我相信,一旦按照上述建议制定新的《交通肇事罪》的细则,将会是所有遵纪守法的驾驶员和非机动车的福音,一旦严格执行,一年内交通事故死亡率下降10%,三年内下降20%。
交通肇事事故时间越来越多,情节越发的严重,特别是酒后和醉酒驾车尤其令人发指。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所有公民,并对违法者加以惩戒,因此完善并有效力的法律制度是生活安定的基础。为了更多人的生命安全,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负起责任,注意并提醒周围的人注意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和提高法律意识,为我们的生活添加更多和谐安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