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各方行为对事故的影响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由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相关人员,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划分责任,并出具责任认定书。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明确后,受损方可依据认定书向对方及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交通费、营养费,若构成伤残,还能主张残疾赔偿金、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手术费用、鉴定费以及车辆损失等。
请注意,责任划分标准如下:单方过错导致事故,全责;双方或多方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划分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无明显过错的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在事故中,如一方故意,他方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