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行车与汽车发生碰撞时,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会由公安机关基于对事故原因的调查,评估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一方存在违章行为,并且违章行为与事故有直接关联,那么该当事人应负相应的责任。反之,若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即使有,若违章与事故无因果关系,其责任将被免除。
法律条文具体规定,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如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无过错,机动车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若存在过错证据,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会根据过错程度减轻,且若无过错,其赔偿责任不超过10%。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则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