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改税,燃油税开证
2008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与费改税一同公布的还有此前传的沸沸扬扬的燃油税征收问题,国务院决定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购置税降至5%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国家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汽车购置税率由10%调整为5%。车辆购置税从1985年起开征,截止2009年已有20多个年头,此次调整看似微不足道,但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价值和意义。对于低迷的中国汽车市场,这5%的税率削减可以说为车市注入了强心针。购置税调整以1.6升车型为划分界限,至此,国内车市格局演变为1.6升黄金时代。
1.6升黄金时代的来临也表明了政府的态度,降低小排量车型购车成本,从而引导消费者购买经济型家用车,进一步调整消费结构。政府大力推行小排量轿车源于其排放低和污染小等特点,当然了,还有最至关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中国品牌生产的车型大多都在1.6升排量以下,因此购置税调整在某种因素下也是对中国品牌的大力扶持。
汽车下乡
国务院颁布的《汽车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可以说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诸多福音,除1.6升以下家用车购置税降至5%以外,汽车下乡则是振兴规划中的一项惠农政策,也是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从2009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国家将安排50亿元资金,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车型包括微型客车、轻卡,但不包括微轿车型。农民仅在两种情况下才可享受购车补贴;一是新购微型客车可直接补贴,二是报废轻卡(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可享受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汽车下乡并没有采用家电下乡的招投标方式,只要获得汽车生产目录的企业,均可提供下乡产品。虽然没有设置准入门槛,但企业需要作出三项承诺;价格保证、品质保证和公示相应销售和服务网点。
汽车下乡政策一经颁布,微面作为汽车下乡主力产品成为当年车市最大的赢家。在补贴标准方面,具有农村户口的消费者在购车时可获得车价10%的政府补贴(车型售价5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按每辆5000元补贴),消费者在购买摩托车时可享受13%的补贴,所购的汽车和摩托车均在购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过户。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制度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速崛起,为了更加规范的对这项新兴产业和市场有效的进行推动和管理,根据《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等有关规定,工信部于2009年6月17日制定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该规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规则所称的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的新型车载动力装置,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及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的汽车等各类别产品。此项规则颁布后,国内各大汽车品牌纷纷将精力投入到这一新兴汽车市场中,为推动新能源汽车走入普通消费者奠定了基础。
总结:
纵观2005年至2009年国内汽车相关政策,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一些政策的相互矛盾,这与政府在摸索中寻找适合国情的相关政策有着很大的关系。小排量车从最初的虽有政策扶持但现实倍受冷落,到因治理环境污染与大排量车型争夺市场份额,充分说明了国人的购车理念和国家相关产业的发展方向从最初的茫然到逐渐走向正确道路。油价逐渐与国际接轨也体现了更加真实透明的消费环境,国内车企在政策推动下迅速崛起的同时,消费者也在众多政策中享受到了应有的实惠。下期中国汽车生活十年变迁——政策篇,我们将为您解读2010年至2015年的相关政策,敬请期待!(图/文:汽车之家 李昊鹏)